見到潘姓女子「拾金三成」,鄉民指出「其實有加分空間」,因為「她還給殺價(從6.3千殺到6千),實拿28.6%,沒人怪『丟東西的人自己不小心』,卻怪撿到東西的人歸還物品!我想多數人寧可道德不及格,反正沒人知道就拿去花掉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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